2018-01-16
根據本市新的居住證管理規定,為做好2018年外省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在本市就讀初中的相關準備,提示如下:
一、小學畢業生持證要求
小學畢業生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至2018年4月13日有效)之一。如證件在期限內將失效,請及時到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進行辦理(居住證簽注、臨證換領居住證)。
二、父母一方持證要求
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可在本市就讀初中。
第一種情形: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簽發或簽注的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至2018年4月13日仍然有效);
第二種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後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且從2017年7月1日起有累計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三種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後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第四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至2018年4月13日仍有效),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如2018年4月13日前因暫時不符合以上情形、不能辦理入學信息登記的,請抓緊辦齊相關證件、證明(如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必須先辦理《居住登記憑證》,滿6個月才可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三、注意事項
為確保初中入學信息登記和後續報名驗證工作的有效進行,建議家長盡早到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本人和孩子所持有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申請換領為《上海市居住證》。
已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請盡早持本人身份證到所在區社保中心或區職介所(建議各區填上社保中心、職介所地址)申請查詢密碼(可網上查詢繳保記錄),或者到所在區社保中心或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自助打印繳保記錄,以便符合要求,順利進行初中入學信息登記。
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請準備好孩子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父母雙方戶口簿、結婚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申辦《居住登記憑證》或《上海市居住證》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可查閱《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的通知》(滬府發〔2017〕89號)(可訪問“中國上海”www.shanghai.gov.cn“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規範性文件”中搜尋)或谘詢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